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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 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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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21 更新时间:2018年11月30日18:56:53 打印此页 关闭


  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安徽合肥联合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两项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在全国扩大两项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到2019年底,刑辩全覆盖要在第一批试点的八个省市和天津、江苏、福建、山东等发达省市基本实现,其他省份要在省会城市和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律师调解工作要在所有地市进行试点,力争到明年底时每个县市区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出席会议。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在北京等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一年来,各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普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广泛调动律师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模式,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大幅提高了律师辩护率,广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律师辩护率达92.8%,北京一审案件律师辩护率达95%。截至今年9月底,8个试点省份扩大通知辩护的案件8万多件,超过10万名被告人因此获益,对加强司法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律师调解方面,各试点地区普遍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目前,11个试点省份共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2357个,律师调解案件3.7万多件,达成调解协议1.6万多件,帮助广大群众省时省钱省力地解决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会上指出,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扩大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在第一批试点地区基础上,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遍开展试点,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具体试点范围。要健全有关制度,完善刑事辩护全覆盖衔接配合机制、律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等,确保试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要不断采取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制定服务标准,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积极性,加强保障和激励,吸引更多律师参与试点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着力解决律师资源和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扩大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指出,一年来的试点工作推进积极有序,工作衔接高效顺畅,被告人辩护权得到全面保障,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凸显,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在下一步扩大改革试点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有序扩大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党委有力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有效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有效辩护机制,强化规范调解机制,健全科技助力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要不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和有关庭室负责人,司法厅(局)分管厅(局)长和律管部门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司法局分管局长等参加会议。(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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