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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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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199 更新时间:2018年04月16日18:21:42 打印此页 关闭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立案标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石家庄刑事律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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