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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召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集中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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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358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31日11:10:0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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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司法局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石家庄市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530日下午,河北瑞亨律师事务所封国强主任带领全体律师学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会上封主任着重强调了《意见》中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要依法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共同犯罪、犯罪集团以及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等规定,掌握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

此次会议要求我所律师担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时,必须依法接受委托、尽职做好辩护代理、维护执业权利、规范执业行为。结合本所实际情况,我所专门制定了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制度。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必须遵守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收取费用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够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办案过程中律所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同时也要确保提出高质量的辩护代理意见。

代理律师要以理性平和的心态做好辩护工作,严格在法律规定的律师职责和委托合同约定的全力范围内,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保证律师作用充分发挥。

同时,律师事务所对黑恶势力案件,要及时报备所属律师协会,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黑恶势力案件代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指导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档案管理,防止出现失密泄密和不当传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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