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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刑事律师:网络暴力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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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55 更新时间:2022年02月16日23:46:22 打印此页 关闭

网络暴力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等对他人进行的诽谤、污蔑、辱骂、恐吓等行为,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严重影响,人们习惯称其为“网络暴力”,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暴力也成了难以遏制的网络生态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明星、网红遭遇网暴的事件屡见不鲜。2022124日,寻亲男孩刘学州因遭遇网暴自杀的事件是网暴事件的典型事例,寻亲男孩寻亲成功后因为与生父母产生矛盾,先是男孩的父母遭遇网暴,后寻亲男孩遭遇网暴,男孩因网暴自杀后跟踪报道的媒体和记者遭受网暴,一连串的网暴让人感觉到网络暴力的严重危害。中央网信办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就是集中整治网络暴力、散播谣言等问题。

如何应对网络暴力,律师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法律层面进行介绍:

一、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遭遇网络侵权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二、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的网络暴力,已经到达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程度的,权利人是可以报警处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通过刑事途径解决。

网络暴力行为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需要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种情况应当认定为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三)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 “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以下四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诽谤罪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包括七种情形:(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石家庄刑事律师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环境需要全体网民共同维护,在网上发表言论要文明理性,遵守法律法规,不发表伤风败俗有碍论理道德的言论,不发表伤感民族感情的言论,不发表煽动性言论,不发表侮辱、诽谤他人的文字、图片或视频,不要在网上散布谣言,不传播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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